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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產稅是什麼?

所謂遺產稅,是針對中華民國國民離世後留下的財產,或非國民但離世時在中華民國境內留有財產,所課徵的稅款。 其中涵括的財產項目包括動產、不動產及一切有價值的財產,像是土地、地上物、房屋、動產、存款、債權、股票、現金、黃金、珠寶等。 另外較容易被忽略的是,死亡前2年內贈與的財產也囊括在須申報的財產範圍中,必須注意。 課徵遺產稅時,被繼承人依據是否為中華民國國民,以及國民的經常居住地分為3種對象詳如下表,3個對象的遺產稅申報範圍和申報單位各不相同: 需要申報遺產稅的對象有哪些? 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依不同情況,可能為遺囑執行人、繼承人、遺產管理人。 有遺囑執行人時由遺囑執行人進行遺產稅申報,若沒有遺囑執行人,則由繼承人及受遺贈人申報;倘若以上皆無,為依法選定的遺產管理人申報。 如何申報遺產稅?

遺產及贈與稅累進稅率何時開始施行?

遺產及贈與稅累進稅率自106年5月12日開始施行,也就是說,死亡日或贈與日在106年5月12日(含)以後的案件,適用新制稅率,最高稅率由單一稅率10%改為累進稅率最高20%。 (1)遺產淨額5,000萬元以下者,稅率10%。

遺產稅累進差額怎麼算?

遺產税稅率 (E)/ 累進差額 (F) 為了實踐社會財富公平,遺產稅稅率會根據遺產淨額不同而有所差異,遺產淨額越多,繼承人要繳納的遺產稅就會越多,這也是所謂的「 累進差額」。 以下有兩種算法可以用來計算遺產稅稅率及遺產稅累進差額,兩種方式計算結果都是一樣的,讓我們一起來看看:

什麼財產要合併申報遺產稅?

遺產稅 常見問答5:哪些財產要合併申報遺產稅? 被繼承人死亡的時候遺留的不動產、動產和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,比如說土地房屋、現金、黃金、股票、股權、存款、公債、債權、信託權益、獨資合夥的出資、礦業權……等。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,贈與給配偶和各順序繼承人,例如子女、孫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姊妹、祖父母,以及這些親屬配偶的財產。 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成立信託時,其信託財產。 被繼承人為信託關係存續中之受益人時,其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未領受部分。 市場先生提示: 很多人覺得信託就可以避稅,但實際上並非絕對如此。 細節建議你請教自己的會計師。 遺產稅 常見問答6:遺產稅該如何計算? 1. 遺產要扣掉以下的款項: 被繼承人死亡前,依法應該要繳納的各項稅捐、罰鍰及罰金。 被繼承人死亡前,有欠別人的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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